淮北理工学院学生缴费及退费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2-08-26 点击数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第一章 总则

 

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缴费及退费管理,规范收费行为,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高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,不得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,收费标准在招生简章、学校官网公示。

第三条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、住宿费,按需向学生提供学费、住宿费发票或收据。

第四条学校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:学费、住宿费;其他代收项目主要包括:教材费、校服费、军训服费等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章 学生缴费管理


第五条学校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教学活动、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,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、平调。

第六条收取学生缴纳的学费、住宿费等费用,全部使用已报省教育厅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,不得将公款私存、挪用或私自设立“小金库”。

第七条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。收取现金时应建立学生现金缴费登记台账,原则上应于当日将现金存入学校对公账户。

第八条财务处负责核实缴费人数和数额是否准确,检验纸币的真伪,并按规定以学生个人为单位开具统一票据。如遇学生欠交,财务处应将欠费清单发送学生处,学生处向有关辅导员下发学生欠费催款通知,及时收取结清。

第九条学校各项收费使用符合上级要求的统一的收费票据,并按使用范围和要求使用票据,各项要素的填写要清楚、完整、规范。

第十条每年6月中旬学校将公布下一学年缴费通知,学生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腾讯微校“淮北理工学院校园卡”小程序、对公缴款等方式进行缴费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三章 学生退费管理


第十一条新生未报到退学的,所收取费用一律退还。

第十二条新生报到后,经本人申请要求退学的,具体办法为: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就读情况按月计退,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,实际学习或住宿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,应退学费(住宿费)=学费(住宿费)-学费(住宿费)/10✖在校月数。

第十三条学生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、休学的,所收学费、住宿费直接抵交复学后应交学费、住宿费;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,经学校复查不合格给予退学处理的,应给予退费,标准参照本规定十二执行。

第十五条退款时学生应提供本人银行账户,学校财务处在退款手续齐全的情况下,及时将退款转入该生银行账户中。

十六本办法自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,由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

淮北理工学院

2022年 8月 2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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